各位负责人、各部门:
根据工作安排,定于2020年7月下旬举行本年科研项目第2次结题评审会,针对项目为2018年及以前立项未结题和结题未通过的项目、2019年立项已到结题时间的项目。注意事项如下:
1、已经参加过结题,结题资料还未整改的项目,请负责人在7月20日前将整改通过的结题汇编资料的电子稿通过协同传给科产处张金玲,平台项目传给张又文。
2、请参加结题答辩的负责人务必在7月15日前将结题汇编资料的电子稿发至科产处张金玲。平台结题汇编资料电子稿发科产处张又文。现场答辩为负责人以及项目主研团队。
3、校外结题的项目请务必在7月25日前将结题资料交至科产处,由科产处统一上报。(高职中心的项目除外)
4、到期且已延期90天的项目,未按时参加此次结题评审会,根据《科研诚信与成果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川信职院科[2018]20号)《科研过程管理办法(试行)》(川信职院科[2018]21号)文件规定,项目将进行撤项处理。
5、对附件名单有异议的请与科产处张金玲联系
科技产业处
2020年7月2日
2020年院级第二次结题答辩的通知.docx